(一)全面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
根據《河南省教育廳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》(豫教基二[2016]60號)文件要求,從今年秋季學期開始,全省一律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。取消擇校生后,為使廣大考生仍有相當多的入學機會,市縣兩級政府高度重視,采取投資改擴建校舍、增加教師編制和解決辦學經費等有力措施,使各高中盡最大可能擴大招生計劃。全市總招生計劃與往年相比有所增加,其中中心城區市一中、市二中、市五中、市八中2016年招生計劃分別為1800人、2300人、2700人、2300人,僅4所普通高中比去年增加招生計劃3832人。中心城區其它普通高中招生計劃與去年相比都有所增加。
(二)中招考試總分由 680 分增加至 700 分
根據《河南省教育廳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》文件規定,今年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由往年的50分提高至70分,文化課七科考試和物理、化學、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分值不變,所以,今年中招考試總分由去年的680分提高到700分。同時,從2016年入學的初中一年級新生開始,將初中生物、地理學科納入中招考試,在初中二年級下學期期末相應課程結束后,隨當年全省中招考試一并進行,實行隨考隨清,考試成績按每學科滿50分計入學生次年中招錄取總成績。
(三)新生錄取后未按時報到不能再被錄取和注冊
根據《河南省教育廳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》文件
規定,今年,省教育廳在《中招信息系統服務平臺》全程監管下,進一步加強招生錄取管理,全省按志愿被學校錄取的考生,未按規定時間報到,視為考生主動放棄普通高中學業資格,將不能被其它普通高中再錄取和注冊。
(四)規范普通高中借讀生招生管理
《河南省教育廳 2016 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》文件明確: “任何單位和學校在今年招生中嚴禁以借讀生、代培生、旁聽生 等名義招生并收費”。同時,《河南省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規定》(教基[2009]905 號)和《河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高中學生轉學工作的通知》(教基二[2015]965 號)文件規定,“學校原則上不得接受借讀生。如有特殊情況確須借讀者,經雙方學校同意并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方可借讀”;個別經批準的“借讀生畢業后回學籍所在學校報名參加普通高考”。
(五)中招錄取時間與往年相比向后推遲
按照省教育廳錄取時間規定,省提前批錄取時間截止到 7 月
25 日,由于比去年(7 月 15 日)延后了 10 天,隨之帶來的是面向全市招生的市提前批、第一批、第二批錄取時間都將向后順延。